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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报2023-2024年度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候选人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4-01-19   浏览次数:

各学院团总支:

根据共青团河北省委《关于推报2023-2024年度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候选人的通知》的文件精神,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度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奖学金候选人推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、活动主题

自信自强 挺膺担当

、奖励设置

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个人

1.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”奖学金获得者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。

2.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奖学金获得者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。

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科创团体

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科创团体奖学金获得团体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5000元奖学金。

、推报条件

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个人

1.截至2024年暑假前,内地和港、澳普通高校含民办、高职在学的全日制本、专科生和研究生;

2.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学业成绩优良,品行端正,自强自立,乐观向上,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;

3.在投身经济发展、科技创新、乡村振兴、民主法治、文教体育、绿色发展、社会服务、卫国戍边、统一战线、对外交流等方面事迹突出,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、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、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,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,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;

4.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、勤学求真、创新创业、社区实践、奋斗力行5个类别;

5.往届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”奖学金获得者、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。

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科创团体

1.截至2024年暑假前,内地普通高校含民办、高职在学的全日制本、专科生和研究生科创团体;

2.申报团体应突出科技自立自强,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,面向世界科技前沿、面向经济主战场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,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、重点工程、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;

3.团体中高校在学的青年学生应占总人数的80%以上。

四、推荐安排

学院团总支负责组织开展本学院推报工作,有意向申报的学生可将相关报名表报送至学院团总支,各团总支请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和推荐,每学院限报1人1个团队,于2024228日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2、活动报名表附件3、科创团体推荐表附件4、信息确认表附件6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、加盖公章报送至团委,逾期提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范视为放弃推荐。

 

人:李达

联系电话:0311-66617069

电子邮箱:sjzxytw@sjzc.edu.cn

 

 

 

共青团石家庄学院委员会

 202411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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